蘇丹紅案雲檢出手 聲押禁見2研發人員

蘇丹紅案雲檢出手 聲押禁見2研發人員
蘇丹紅案雲檢出手 聲押禁見2研發人員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深受社會關注的蘇丹紅辣椒粉進各類加工食品案,雲林地檢署在衛生機關介入稽查的同時,26日至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斗六廠、新莊廠等處進行搜索,並通知公司陳姓負責人、陳姓經理、斗六廠研發處郭姓處長、斗六廠郭姓研發人員等9名公司員工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2名郭姓研發人員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今(27)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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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發現,濟生公司斗六廠品管人員將紅辣椒粉原料寄送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食品實驗室檢測,檢出這些原料含有蘇丹色素3號,郭姓女研發人員接獲SGS報告後,將不合格報告轉知郭姓研發處長等人。

郭姓處長明知蘇丹色素3號屬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致癌性分類第3類物質,非屬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所訂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核准之食品添加物,為不得檢出品項。郭姓處長為順利將公司生產之四合一調味粉出貨給全聯公司,竟變造SGS公司檢測報告,藉此取信、出貨給全聯公司,並販售予消費者。

雲檢獲報隨即由檢察長戴文亮指示檢察官周甫學指揮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及雲林縣衛生局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調閱並研析相關資料後,26日至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斗六廠、新莊廠等處進行搜索,並通知陳姓負責人等9名公司員工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2名郭姓研發人員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公司陳姓負責人、陳姓經理及其他3名職員,則分別處分新台幣150萬元至2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照片來源:雲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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